兴趣作文

时间:2026-09-28 08:04:57 学习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兴趣作文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兴趣作文3篇[通用]

兴趣作文 篇1

  20xx年夏天,正当我们耿耿于怀对校方拆了乒乓球台搭茅厕的做法表示满腹委屈、无限遗憾和强烈抗议时,篮球闯人了我们的生活。

  从此,我兴趣日浓,与她相爱相伴至今。

  有时我也问自己,我为什么爱打篮球呢?也许,感到自己被需要,这就是打篮球的真谛。篮球作为一项集体运动,要求五个人在队中各司其职,配合默契。每当控球在手,每当队长投来暗示的`目光,我就隐约地感觉到自己被需要,感觉到我的存在。人生也如此,感觉到自己被需要,这是一个人能够从容地活在世上的精神支柱。我们中的许多人注定只能平平淡淡过一生,不会有多少喝彩和荣耀,但这丝毫不能减少我们立足于人世的自信,因为世上有许许多多人像我们一样期待着别人微薄的热情。

  我常想:篮球如人生。篮球比赛,无论你有多高超的技术,总有赢有输,人生也有成有败。赢球时,别忘了总结经验;输球了,也应该吸取教训。人生得意时,莫得意忘形;人生失意了,也无妨卧薪尝胆,从头再来。篮球场上的形势瞬息万变,而人在旅途也有“不测风云”。九一至九二赛季,NBA决赛第六场,波特兰开拓者队在第四节领先对手芝加哥公牛队十五分的大好形势下,被芝加哥一帮替补球员打得落花流水,无缘NBA桂冠。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巨商富贾一夜沦为乞丐,而不少默默无闻的小人物一瞬间名震天下。成功的时候,淡淡的喜悦化作浅浅的微笑;失败的时候,深深的痛苦埋在心底。“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篮球告诉我,应该平静地面对一切。

  品味篮球也就是品味人生,兴趣在品味中与日俱增。也许我永远不会成为迈克尔·乔丹式的人物,也许我永远不会在校篮球队混得人模狗样,但能够在触摸篮球时感悟人生的涵义,我想已经足够。

兴趣作文 篇2

  昨天我拿回了兴趣班报名表,妈妈问我喜欢什么,我说唱歌,妈妈说以前不是嫌累不想唱嘛,今天怎么又想唱歌,我说我想参加中国好声音,爸爸妈妈对视了一下,对我说,你的嗓子经常发炎,等大一下了再练唱歌。

  要不先报个硬笔书法,刚开始学写字,就把字写规范,写好,说字是门面,我就问什么意思,妈妈说,见字如见人,就是漂亮整齐的字可以给人好印象。虽然不是很懂,但是觉得妈妈说的.好像有道理,那就报这个兴趣班。这是我在学校参加的第一个兴趣班。今天我把我的报名表交给了老师,我一定要认真练字,加油!

兴趣作文 篇3

  我妈常说我怪,这个年代同我一辈的学生,已经很少会常去图书馆了,对读书这是也永远不会意兴阑珊。在这方面,我是不谦虚的,甚至有些骄傲。借阅与阅读,是我的一大兴趣爱好。

  兴许有人会说,这不过是业余生活的佐料。我可不这么认为,我已是认真地投入了进去,并且得到了回报。叶林凤在《读书随笔》中谈到“要少写多读。如果做不到,那么,就应该多读多写。万万不能只写不读。”这一语点破我的心境,人的写作境界往往来源于他阅读的层次和自身的感触。但这又和借阅有何关系呢?

  借阅成为我乐于做的事的原因,主要是其范围之广。书店的书多也多不过图书馆。而在图书馆中,旧书新书,皆陈列的有条不絮。凡是真正爱书的人,都会喜爱在树丛中走来走去的氛围,古今中外,都是知识,而这知识你又可随意翻阅,多么好的体验!最后一点,就是在图书馆找到了自己想在书店买而错过的书,好像瞬间拥有了幼童的欢兴鼓舞,比在商场减价时还要高兴。

  说句题外话,借阅还是一种心理作用。我带回家的书,都会尽自己所能将精华摘录进一本本子里,这大大提高了我的读书效率。相比之下,有些图书,买回家后放在床头,任日累月积的时间加起来也少去翻了,所以说,借阅有时间限制的特性,是很好的。

  有读必有所思,有思必有所想。只要认得字的,皆会读书,可是为何文豪只有那些人。区别就在于读书方法四字。每每阅读后,我总会思考,并且对此事充满了兴趣,乐此不疲。从一点看到了一面,从故事情节推敲作者表达的用意。文字是可以偷的,可以复制的。可是思想不行,你窃喜你摘下的句子,却不知这只是那个作者知识之树的一颗果实。你没有把书读透,没有结合一切外在材料把作者的思想读进自己的思想,没有“取精华,避糟粕”,这种情况之下的任何人跟我说:我读完了这本书。在我看来,都是个巨大的'笑话。你不仅没有读透,还把时间浪费了,多么愚蠢的作法!

  再来说“有想必有所写”。写作是展现读书成果最好的方式,也是对书的尊重与回报。我热爱写作,几乎可以用不能自拔形容。出门可以不带手机,钱包,却万万不能忘记了带笔和纸。周国平曾在《风中的纸屑》中提到:当一个思绪或感觉突然浮现时,写作者要善于随时随地把自己从周围的环境中隔离出来。于是常在灵感涌现时,在大街上写起东西来,虽说尽是些零碎的小句子,可是这个兴趣习惯,一直保存至今。

  这些琐碎的记事,有人看来是一种嗜好。可我已任然让它在我的生活中变成一大兴趣,一有时间就重复其过程。乐在其中,这便是最伟大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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